首页 > 行业喜讯 > 正文

喜相逢用车心经:使用习惯决定租车或买车

发表于 2016-05-06 16:13 阅读:2501

  
在租车的合同期内,有五种情形需要租车人自已承担损失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租车人不但要支付事故前期的费用。还要承担约20%的修理费用和车辆停驶租金。 需要由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的五种情形包括:车辆转给别人使用时,发生交通事故;在车辆允许使用范围以外发生问题;未经租赁公司事先同意,拆换车辆零件;把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区,车辆丢失;由于违法、违规,车辆被扣押。 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租车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,租赁公司会协助用户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。如果报案时间距案发时间超过24小时,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偿手续。 发生交通事故后,租车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,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;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;事故前期费用由用户支付;车辆修理期间,租车人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,并垫付修理费。3个月内,保险公司会赔偿80%的修理费,租车人要承担其余20%。此外,车辆的损失中,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也要由租车人自行承担。
 
    感谢您对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支持,如有建议及问题请致电4006-527-517,客服时刻为您解决!
福马店
地址:晋安区福马路君临东城#3楼07店
电话:0591-22680000  13960907059 

Copyright 2008-2023 版权所有 喜相逢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闽ICP备14017717号-1 闽公网安备 35011102350422号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湖塘路 福州软件园晋安分园 3#